综合改革

关于推进实施新版《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的工作要求

  • 时间: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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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信息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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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总社安排和杨主任指示精神,省社信息统计处就推进实施新版《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作如下安排:

     (一)认真学习,积极实施。

     各级供销社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积极按时推进实施。统计人员要加强学习供销社业务知识,全面准确地反映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情况,让统计制度不仅从业务中来,也要能回到业务中去,发挥好统计工作参谋作用。

     (二)无缝衔接,顺利过渡。

     这次统计报表制度变动较大,要求各参训人员对上做好汇报衔接,让领导了解新制度,支持实施新制度,对下做好培训传达,做好新制度下统计数据填报的基础工作。市级社和有条件的县级社,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当形式,做好新制度的培训,讲解指标变动情况、指标解释和审核公式,提高基层统计员对新制度的了解程度,保证统计数据填报的连续性和新旧制度的无缝衔接。

     (三)试点试报,积极推进。

     新修订的《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将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总社决定今年11月开始试报,明年初正式填报。要完成这个任务,学习培训和推进实施的时间很紧张。省社决定按照总社安排的时间节点,11月试点试报。11月初,各市州要确定1至2个县试点试报,12月全面试报,有条件的市州要力争11月全面试报。通过试点试报总结经验,掌握技能,于明年初全面正式按新制度直报。各市州试点试报名单及试点试报安排于10月30日前报省社信息统计处。

     (四)反馈交流,协同完善。

     在试点试报和执行新统计制度过程中,遇到不明白、不了解的情况,要及时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反馈,省社将尽快予以解答,对解答不了的问题,将及时向总社反馈。

     (五)立足需求,设计月报。

     统计月报是统计数据的重要载体,也是统计工作的重要成果,要围绕中心工作,既体现统计制度的变动,又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需要,组织好统计月报的编制设计,使统计工作发挥好服务领导决策的参谋作用、宣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工具作用。

     (六)勤学深思,提升能力。

     统计人员要了解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努力提升自身工作能力。要结合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积极主动对本单位统计数据变动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业务建议,更好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作用。既体现职业价值,又丰富自己的生活。

     (七)制度保障,履职尽责。

     建立季度统计专题分析制度,除月度基本情况简析外,省社信息统计处和各市(州)供销社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按季度开展统计专题分析,更好发挥参谋作用。

     省社决定,统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今年各市(州)推进实施新统计制度的相关工作及成效,纳入统计同工种竞赛管理,省社目标管理中统计工作的分值以统计同工种竞赛的分值为基础计算。